關於做好2011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單位:
根據《關於2011年教師資格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湘教通[2011]40號)等文件精神,現就2011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範圍
2011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的受理對象為高等學校在職在崗的任教人員。
二、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的條件
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國公民身份。
(二)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學歷(指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四)具有教育教學能力。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的教育教學能力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已修學教育學、心理學等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
2、面試、試講合格。參加面試、試講的人員為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非全日製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且沒有教育教學實踐的人員。
3、普通話水平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1954年 1月 1日 以前出生的可免。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學校指定的市州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三、教師資格認定的程序
(一)申請與受理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在《2011年教師資格認定日程安排》規定的時間段內進行網上申報(網上申報方式見附件),領取有關資料和表格,並提交規定的證件和材料。證件和材料包括:
1、從網上申報系統中生成並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3、由學校指定的市州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體檢參照《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有關意見》等文件精神執行。
4、由其工作單位填寫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5、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必須提供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湖南省申請認定教師面試、試講情況登記表》
申請人提供的以上材料(第1項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除外)均應依序裝訂成冊。
6、近期二寸或小二寸照片五張, JPG格式的電子檔照片(規格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內,與上交的照片同版)。
7、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教授、副教授,須提供教授、副教授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8、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工本費共20元,體檢費80元每人,由申請者個人承擔。
(二)初步審查
對申請人提供的證件和材料真實性進行初步審查。
(三)專家審查
高校教師資格認定測評專家組成員由具有教授、副教授專業技術職務的5—7名教師組成。測評專家組按照《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標準及辦法(試行)》(湘教師字[2002]9號)文件規定的測試辦法和標準組織面試、試講,對申請人的教育教學能力進行考察,提出審查意見。(鑒於學校實際情況,此項審查任務委托吉首大學完成。面試、試講費用90元每人)
(四)資格認定
學校根據法定的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將個人申報材料報省教育廳核準認定。
(五)資格證書頒發
經省教育廳核準後,頒發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在全國範圍內適用。
(六)材料歸檔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存入申請人檔案,有關材料由人事處歸檔保存,並在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中作認定記錄。
四、幾項特殊規定
(一)為適應高等學校用人形式多樣化和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從今年起,對於已在同一所高校受聘系統承擔本、專科教學工作任務連續2年以上,且仍繼續承擔教學工作任務的省內企事業單位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人員,可按國家《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二)具有教授、副教授職務或有博士學位的人員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可免修教育學、心理學,其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以及普通話水平測試可不作規定。
(三) 1954年 1月 1日 以前出生的人員,可以不參加普通話測試。
五、具體事宜及註意事項
(一)申報人員須按時間安排到組織人事處領取《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且《湖南省申請認定教師面試、試講情況登記表》、《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湖南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面試、試講測試評分表》。
(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湖南省申請認定教師面試、試講情況登記表》、《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等均應用鋼筆或水筆填寫,不能用圓珠筆填寫。
(三)申請人員呈交的證書原件由單位統一保管,省教育廳對原件審核後,由單位退還給申請人。
(四)申請任教學科應填寫《教師資格認定學科一覽表》中的學科。如《教師資格認定學科一覽表》中沒有相應學科,請填寫“其他”。
(五)申請人員於3月 26 日到州民族中醫院進行體檢。(六)申請人員務必按《2011年教師資格認定日程安排》規定的時間上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相關表格中涉及教師資格種類的欄目均應填寫“高等學校教師”。
《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個人到人事處師統一領取。其他相關表格請到湖南省教師網“下載中心”下載。
附件一:《教師資格申請網上申報操作方式》
附件二:《2011年教師資格認定日程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一
教師資格申請網上申報操作方式
1、申請人於 2011年 4月 15日 至 4月 20日 期間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點擊左側“網上申報”圖標或上方“網上申報”欄目進入網上申報系統,根據系統提示進行網上註冊。申請人須如實完整填報申請信息。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網上申報註意事項:
(1)資格種類為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為湖南省教育廳;
(2)網報系統中上傳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電子檔照片(規格為寬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內,與粘貼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資格證書上的照片同版),申報表格需貼好照片;
(3)申請任教學科(課程):跟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盡量在本科學科裏面選,選二級學科;
(4)證件類型:統一選身份證;
(5)現從事職業:統一選教師;
(6)思想品德欄中:鑒定單位全稱:光辉平台;鑒定單位地址:吉首市湘西吉鳳經濟開發區;電話:0743-8535361;郵編:416000。
(7)工作單位:統一填光辉平台
3、材料報送:
網報系統中所有資料必須填完整,申請人對填報的信息核對無誤後,自行在網報系統中生成《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並打印一式2份,請務必在4月20日之前上交我組織人事處。
附件二
2011年教師資格認定日程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