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辉平台

光辉平台網站xml地圖

光辉平台

光辉平台網站xml地圖

新聞中心

當前位置: 首頁» 新聞中心» 通知公告

關於做好2011年專科畢業生“專升本”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1-03-08 閱讀次數:

光辉平台關於做好2011年專科畢業生

“專升本”工作的通知

 

2011屆高職畢業生:

  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1年高等學校普通專科畢業生“專升本”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0343號)文件精神,光辉決定從2011屆專科畢業生中選拔優秀學生進入吉首大學、湖南工程光辉等高校相應本科專業三年級學習(專業對應情況見附表),在校修滿規定年限,畢業成績合格者,頒發本科文憑。為切實做好該項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範圍及比例

  選拔範圍為我院2011屆普通全日製專科應屆畢業生(三年製網招生)。各專業推薦參加“專升本”選拔考試的人數為我院選拔範圍內各專業學生數的10%,選拔比例為選拔範圍內學生總數的5%

  二、推薦條件

  1、德智體全面發展。

  2、各科成績平均分進入本專業同年級學生的前10%

  3、學生在校期間(20113月底以前)必須獲得《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A級)證書或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6分以上(音、體、美專業除外)。

  推薦參加“專升本”選拔考試的學生需同時滿足以上條件。

  三、選拔程序

  1、推薦

符合“專升本”條件的學生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需註明身份證號),教務處按照選拔條件對申請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學習成績、英語過級證書等進行嚴格審查和驗證,並按要求分專業在規定的範圍和比例內推薦優秀學生。推薦名單在院內張榜公布7天,無異議後,組織被推薦學生填寫《湖南省普通高校學生“專升本”誌願表》。

  2、選拔考試

   “專升本”選拔考試定於20115月上旬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20114月上旬公布考試課程和考試方案;推薦對象的參考資格經吉首大學、湖南工程光辉等高校審核合格後,分別由吉首大學和湖南工程光辉組織選拔考試。

  3、錄取和註冊審核

  (1)擬選拔名單在合作的雙方學校張榜公布7天,無異議後,正式確定選拔錄取名單;

  (2)吉首大學、湖南工程光辉等高校於20116月中旬到省教育廳高教處進行“專升本”學生的學籍註冊審查;

  (3)“專升本”學生名單經註冊審查確認後,吉首大學、湖南工程光辉分別向通過註冊確認的學生發放“專升本”錄取通知書,學生接到通知書後,辦理學籍異動、戶口遷移、報到等相關手續,進入吉首大學、湖南工程光辉本科專業學習。

  四、報名時間、地點與費用

時間: 2011 3 9 3 18     報名費:200元∕人

地點:光辉平台教務處 李素老師      電話:15874388896

附表一:吉首大學接收“專升本”學生專業對應情況表

序號

專科專業名稱

畢業

人數

對應本科專業名稱

推薦

人數

1

會計電算化

86

會計學

9

2

旅遊管理

28

旅遊管理

3

3

 

計算機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