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辉平台關於做好2011年專科畢業生
“專升本”工作的通知
2011屆高職畢業生:
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1年高等學校普通專科畢業生“專升本”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0〕343號)文件精神,光辉決定從2011屆專科畢業生中選拔優秀學生進入吉首大學、湖南工程光辉等高校相應本科專業三年級學習(專業對應情況見附表),在校修滿規定年限,畢業成績合格者,頒發本科文憑。為切實做好該項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範圍及比例
選拔範圍為我院2011屆普通全日製專科應屆畢業生(三年製網招生)。各專業推薦參加“專升本”選拔考試的人數為我院選拔範圍內各專業學生數的10%,選拔比例為選拔範圍內學生總數的5%。
二、推薦條件
1、德智體全面發展。
2、各科成績平均分進入本專業同年級學生的前10%。
3、學生在校期間(2011年3月底以前)必須獲得《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A級)證書或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6分以上(音、體、美專業除外)。
推薦參加“專升本”選拔考試的學生需同時滿足以上條件。
三、選拔程序
1、推薦
符合“專升本”條件的學生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需註明身份證號),教務處按照選拔條件對申請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學習成績、英語過級證書等進行嚴格審查和驗證,並按要求分專業在規定的範圍和比例內推薦優秀學生。推薦名單在院內張榜公布7天,無異議後,組織被推薦學生填寫《湖南省普通高校學生“專升本”誌願表》。
2、選拔考試
“專升本”選拔考試定於2011年5月上旬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2011年4月上旬公布考試課程和考試方案;推薦對象的參考資格經吉首大學、湖南工程光辉等高校審核合格後,分別由吉首大學和湖南工程光辉組織選拔考試。
3、錄取和註冊審核
(1)擬選拔名單在合作的雙方學校張榜公布7天,無異議後,正式確定選拔錄取名單;
(2)吉首大學、湖南工程光辉等高校於2011年6月中旬到省教育廳高教處進行“專升本”學生的學籍註冊審查;
(3)“專升本”學生名單經註冊審查確認後,吉首大學、湖南工程光辉分別向通過註冊確認的學生發放“專升本”錄取通知書,學生接到通知書後,辦理學籍異動、戶口遷移、報到等相關手續,進入吉首大學、湖南工程光辉本科專業學習。
四、報名時間、地點與費用
時間: 2011 年 3 月 9 日 — 3 月 18 日 報名費:200元∕人
地點:光辉平台教務處 李素老師 電話:15874388896
附表一:吉首大學接收“專升本”學生專業對應情況表
序號 |
專科專業名稱 |
畢業 人數 |
對應本科專業名稱 |
推薦 人數 |
1 |
會計電算化 |
86 |
會計學 |
9 |
2 |
旅遊管理 |
28 |
旅遊管理 |
3 |
3 |
計算機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