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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美國的人權紀錄》

發布時間:2011-04-22 閱讀次數:

《2010年美國的人權紀錄》全文

 

  2011年4月8日,美國國務院發表《2010年國別人權報告》,再次對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19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人權狀況進行歪曲指責,卻對自身糟糕的人權狀況熟視無睹,很少提及。為了敦促美國正視自身的人權問題,我們特發表《2010年美國的人權紀錄》。

一、關於生命、財產和人身安全

  美國是世界上暴力犯罪最嚴重的國家,公民的生命、財產和人身安全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美國每年約有1/5的人成為各種犯罪行為的受害者,這一比例居全世界之首。(註1)美國司法部司法統計局2010年10月13日的報告顯示,美國12歲以上公民2009年共經歷430萬起暴力犯罪、1560萬起財產犯罪和13.3萬起個人盜竊犯罪,犯罪率為每千人17.1起。(註2)美國多座城市犯罪率激增。密蘇裏州的聖路易斯市平均每10萬名居民經歷暴力犯罪2070多起,成為美國最危險城市。(註3)底特律市每年發生惡性暴力案件1.5萬多起,平均每10萬人經歷暴力事件1600起。2010年,美國費城芝加哥洛杉磯紐約四大城市的兇殺案件均比2009年增多。(註4)2010年3月29日至4月4日,洛杉磯郡一周發生25起兇殺案;2010年上半年,洛杉磯郡兇殺死亡人數高達373人。(註5)截至11月11日,紐約市共發生兇殺案464起,較2009年同期的400起增長16%。(註6)

  美國槍支管理松懈,泛濫成災。路透社2010年11月10日報道,美國是全世界私人擁有槍支最多的國家,在3億人口中,有約9000萬人共持有2億支槍。2010年6月28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裁定,憲法第二修正案確保個人擁有槍支的權利適用於各州和地方槍支控製法,從而將美國人以自衛目的擁有槍支的權利擴及全國。(註7)田納西州亞利桑那州、喬治亞州和維吉尼亞州允許在酒吧裏攜帶裝有彈藥的手槍。還有另外18個州允許在提供酒精飲品的飯店裏攜帶武器。(註8)僅田納西州就有30萬人被允許攜帶手槍。《華盛頓時報》2010年6月7日報道,2008年11月,美國當月購買槍支的人數增長了45萬,同比增長10倍。2008年11月至2009年10月,美國購買槍支者增長了250萬人。(註9)美國大學槍擊案頻發是近年來人們關註的焦點。而據英國每日電訊報》2011年2月21日報道,美國得克薩斯州即將通過一項新法,允許其38所公立光辉的學生和老師在校園中帶槍。這就意味著,在這些學校中就讀的50萬名學生可以持槍上學。此前,猶他州已通過類似法律。

  槍殺事件高發,血案不斷。據統計,美國每年發生1.2萬起持槍兇殺事件。(註10)美國司法部2010年10月13日發布的數據顯示,2009年,美國暴力犯罪中有22%使用了武器,47%的搶劫犯罪使用了武器。(註11)2010年3月30日,華盛頓特區5名男子駕車向人群掃射,造成4人死亡、5人重傷。(註12)4月,芝加哥在一天內發生6起槍擊案,造成16人受傷,其中2人重傷。(註13)4月3日,洛杉磯北好萊塢一家餐廳發生重大槍擊事件,導致4人死亡、2人受傷。(註14)5月29日到5月30日,芝加哥發生多起槍殺案,造成21人受傷,1人死亡。(註15)6月,芝加哥一個周末就有52人被槍擊中。(註16)5-7月間,接連有3名芝加哥警察被歹徒槍殺。(註17)僅在2010年7月一個月內,芝加哥就有303人遭到槍擊,其中33人死亡。11月5日至8日,奧克蘭市發生多起槍擊案,造成4人死亡、至少5人受傷。(註18)11月30日,威斯康星州馬裏內特縣一名15歲少年持槍闖入自己就讀的中學,劫持24名同學和1名教師。(註19)2011年1月8日,美國國會眾議員加布裏埃爾·吉福茲在亞利桑那州圖桑市遭槍擊,並造成6人死亡,12人受傷。(註20)

  (註3)美聯社,2010年11月22日。

  (註4)《今日美國報》,2010年12月5日。

  (註6)《華盛頓郵報》,2010年11月12日。

  (註7)《華盛頓郵報》,2010年6月29日。

  (註8)《紐約時報》,2010年10月3日。

  (註9)《華盛頓時報》,2010年6月7日。

  (註10)《紐約時報》,2010年9月26日。

  (註12)《華盛頓郵報》,2010年4月27日。

  (註17)《芝加哥論壇報》,2010年7月19日。

  (註18)《世界日報》,2010年11月11日。

  (註19)abcNEWS,2010年11月30日。

  (註20)《洛杉磯時報》,2011年1月9日。[2]

二、關於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

  美國政府侵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情況相當嚴重。

  公民隱私遭到侵犯。美國公民自由聯盟2010年9月公布的數據顯示,2008年10月1日到2010年6月2日,有超過6600名遊客在港口過境處遭受電子設備搜查,其中近一半是美國公民。《華爾街日報》2010年9月7日報道說,美國國土安全部因為一項允許在沒有一個合理懷疑的情況下,可以搜查和扣押便攜式電腦、手機和其他電子設備的政策而被起訴。該政策沒有對國土安全部扣留遊客電子設備的時間和被搜查、復製和扣押個人信息的範圍作任何限製,也沒有司法程序和監督方面的規定。2010年7月17日,哥倫比亞記者霍爾曼·莫裏斯受邀赴哈佛大學擔任一年訪問學者遭拒簽,理由是根據美國有關禁止支持恐怖分子入境法案而作出的決定。在加利福尼亞州,一位名叫亞瑟阿福的阿拉伯裔美國人發現聯邦調查局在他的車上安置跟蹤器。2010年8月,美國公民自由聯盟、亞洲法律聯盟和《舊金山灣區衛報》提起一項訴訟,請求促進聯邦調查局公開關於灣區穆斯林組織的調查和監視記錄,而舊金山聯邦調查局以“調查仍在繼續”為借口拒絕對此事作任何評論。(註21)2010年10月底,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再次提高美國機場安檢級別,對乘客實行全身透視X光掃描,並聲稱旅客不得以宗教信仰為借口拒絕安檢掃描。由於這種全身掃描可使乘客裸體形象在掃描儀上暴露無遺,所以遭到廣泛批評。一些民權組織認為安檢侵犯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個人隱私權以及憲法規定的保障公民不受非法搜查的權利。(註22)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和美國旅行協會目前已經接到數千例對機場安檢的投訴。(註23)

  警察濫施暴力和刑訊逼供現象嚴重。據美聯社2010年10月14日報道,在過去10年中,紐約市為解決當地涉警察局投訴而支付的賠償金達9.64億美元。其中,一名手無寸鐵的男子在自己舉辦婚禮當天被警察連開50槍打死,涉案警察被判無罪,而紐約警察局只是給錢了事。(註24)由此可見,在標榜“司法公正”的美國,上述遇害者哪有什麽公正? 2010年6月,陪審團判處芝加哥前警長因涉嫌虐囚犯有偽證罪和妨害司法公正罪,他與同事被控用恐嚇、窒息和燃燒嫌疑人的方法獲取口供。(註25) 《芝加哥論壇報》2010年5月12日報道,芝加哥警察局被控在沒有合法授權的情況下對嫌疑人進行逮捕、銬在墻壁或金屬長凳、不提供正常三餐、很少休息、不提供床鋪浴室等“軟酷刑”獲取非自願供述。據報道,2010年3月22日,俄勒岡州波特蘭市一名警察開槍打死一名無家可歸者。(註26)4月3日,洛杉磯威斯敏斯特警察局兩名警察攔車綁架並強奸了一名25歲女子。(註27)4月17日,華盛頓州西雅圖市警察在抓捕一名拉丁裔嫌犯時,對其進行毆打,並使用種族歧視語言謾罵。(註28)3月24日,休斯敦8名警察毆打一名涉嫌盜竊的15歲黑人少年查德·霍雷,該少年倒地求饒,但警員繼續毆打。最終,只有4名警員受到指控和開除處分。(註29)8月11日,喬治王子縣警察在追捕一輛被盜面包車時開槍打傷3人,死者家人質疑警察開槍的合法性,因為車上的人沒有開槍。(註30)9月5日,洛杉磯警察開槍將一名危地馬拉裔移民打死,引發騷亂,警察向人群發射橡膠子彈,並拘捕22人。(註31)11月5日,洛杉磯法院對在2009年槍殺奧克蘭市乘客的灣區捷運警察梅塞爾從輕判處兩年有期徒刑,引發民眾抗議示威,警方拘捕了150多名示威者。(註32)

  美國一向自詡“自由的樂土”,但是美國被剝奪自由的囚犯數量居世界之最。皮尤研究中心2008年報告表明,美國每100個成人中就有一個在監獄服刑,這個數據在1970年為1/400。按目前發展速度,到2011年,美國監獄關押人數將增加13%,達到170萬人。囚犯激增,監獄暴滿。加州監獄關押著16.4萬名囚犯,是監獄容量的2倍。(註33)華盛頓特區一個青少年矯治中心嚴重暴力犯罪的青少年約有550人,但只有60張床位,很多少年因無法得到有效管製而再次違法或成為暴力犯罪的犧牲品。(註34)監獄管理混亂,囚犯待遇惡劣,時常發生騷亂。《芝加哥論壇報》2010年7月18日報道說,庫克郡在押女嫌疑犯向警察局投訴,指控她們在被關押期間分娩時,被帶上手銬或腳鐐,致使身心受到嚴重傷害。2010年10月19日,加州卡利帕特裏亞一所監獄發生騷亂,至少有129名囚犯參與群毆,2人被獄警槍斃,另有10余人受傷。(註35)美聯社2010年11月30日公布的視頻顯示,被稱為“格鬥者學校”的衣阿華州監獄發生了囚犯鬥毆,被毆打的囚犯從監獄窗口向看守求救,看守卻袖手旁觀,直至被打者失去知覺,才將毆打者銬起來。(註36)

  美國冤案錯案頻發。據統計,在過去20年內,美國共有266名含冤入獄的嫌疑犯在經過DNA鑒定後,被無罪釋放,其中包括17名已被判死刑的嫌疑犯。(註37)《華盛頓郵報》2010年4月23日報道,華盛頓特區警方承認對一名14歲少年起訴的41項罪名是錯誤的,其中包括4項一級謀殺罪名,而該少年從來沒有承認過這些罪名。伊利諾伊州威爾郡和宰恩市警察局各對一名嫌疑犯進行刑訊逼供,采取各種非法手段逼迫其承認殺害自己女兒,兩人已分別在監獄被關押了8個月和5年,後經過DNA鑒定被宣判無罪釋放。另一位名叫吉布斯的人被錯判殺害一名妓女遭監禁19年,直到2010年6月,紐約市才支付62歲的吉布斯990萬美元賠償。(註38)

  美國一向以“民主的燈塔”自居,而實際上,美國的民主是金錢的民主。《華盛頓郵報》2010年10月26日報道,在美國國會中期選舉中,參議院和眾議院議員候選人募集的資金創歷史新高,首次超過了15億美元。2010年11月舉行的美國中期選舉共花費39.8億美元,是美國歷史上花費最多的一次選舉。此次選舉中許多利益集團紛紛捐贈。據統計,利益集團為民主黨和共和黨共籌集到8000萬美元資金,遠遠高出2006年的1600萬美元。其中一個較大的捐助組織愛荷華州的美國未來基金會已向共和黨捐助了700萬美元。另一個非營利組織60歲以上長者協會在中期選舉廣告上的投入高達700萬美元。美國州、縣、市鎮雇員聯合會僅10月22日至27日,就花費了